簡析滅火器的放置環境、常規檢查、維修保養與報廢
滅火器是一種可攜式滅火工具,是常見的防火設施之一。滅火器內放置化學物品,用以救滅火災,一般存放在公眾場所或可能發生火災的地方。不同的火警使用不同種類的滅火器,其滅火筒內裝填的成分也不一樣。使用時必須注意以免產生反效果及引起危險。下面分別詳細介紹滅火器放置環境、常規檢查、維修保養、報廢處理,希望對大家有用。
1.放置環境
(1)環境溫度:一l0℃~+45℃;
(2)滅火器應放置在干燥、通風、無化學腐蝕物品處;
(3)應避免日光曝曬及強輻射熱,以免影響滅火器正常使用;
(4)滅火器設置位置應明顯、易取和安全。推車式滅火器的通道應暢通無阻。
2.外觀檢查
(1)鉛封應完整;
(2)壓力表指針在綠區;
(3)滅火器可見部位防腐層的完好程度;
(4)滅火器可見零部件是否完整、有無松動、變形、銹蝕和損壞;
(5)噴嘴及噴射軟管是否完整,有無堵塞。
3.維修保養
(1)滅火器的維修、再充裝應由已取得維修許可證的專業單位承擔。
(2)滅火器一經開啟,必須重新充裝。在每次使用后,必須送到維修單位檢查,更換已損件,重新充裝滅火劑和驅動氣體。
(3)火器不論已經使用過還是未經使用,距出廠的年月已達到規定期限時,必須送維修單位進行水壓試驗檢查。
①手提式和推車、l211滅火器、手提式和推車式干粉滅火器、以及手提式和推車式二氧化碳滅火器期滿五年,以后每隔二年,必須進行水壓試驗等檢查。
②手提式和推車式機械泡沫滅火器、手提式清水滅火器期滿三年,以后每隔二年,必須進行水壓試驗等檢查。
③手提式和推車式化學泡沫滅火器期、手提式酸堿滅火器滿二年,以后每隔一年,必須進行水壓試驗等檢查。
(4)滅火器應每年至少檢查一次,超過規定泄漏量的應檢修。
4.滅火器的報廢
(1)滅火器筒體水壓試驗不合格,必須報廢;
(2)滅火器簡體嚴重銹蝕(銹蝕面占l/3)或連接部位、筒底嚴重銹蝕,必須報廢;
(3)滅火器筒體嚴重變形,必須報廢。
(4)滅火器的報廢年限,
①手提式l211滅火器:l0年;
②手提貯壓式干粉滅火器:l0年;
③手提式二氧化碳滅火器:l2年
④手提式水成膜滅火器:8年;
⑤手提式化學泡沫滅火器:5年
⑥手提式酸堿滅火器:5年
⑦手提式清水滅火器:6年;
⑧推車貯壓式干粉滅火器:l2年;
⑨推車式二氧化碳滅火器:l2年;
⑩推車貯壓式水成膜滅火器:6年;
?推車式1211滅火器:l0年。